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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宁国市人社局 时间:2022-02-23 作者:宁国人才网 浏览量:
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

    全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居民:

    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,是法律赋予社保经办机构的重要职责,也是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手段。为避免待遇违规冒领情况发生,现将2022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认证对象

    1、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。

    2、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。

    3、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。

    4、按月领取工伤待遇的人员。

    二、认证时间

    认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,当年度退休人员可不认证。

    三、认证方式

    1、线上认证。手机下载“皖事通”APP,注册并登录→首页左上角定位选择宣城→搜索栏搜索“养老待遇”或“认证”→选择“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”模块→进入后人脸识别→“本人认证”或者“协助认证”点击“去认证”→人脸识别→认证成功。

    2、线下认证。本人携带社保卡或者身份证去居住地所在村(社区)居委会或乡镇人社所认证;如有年老体弱或患病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,可由关系人凭身份证复印件、医院疾病证明、村(居)委会证明等向居住地社区村(居)委会或乡镇人社所申请上门认证。

    3、书面认证。异地居住人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手机APP方式完成资格认证,也可由居住地所在村(社区)协助认证,并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辅助认证,寄送“异地养老资格认证表”进行认证;工伤待遇领取人员由单位、居住地所在人社所或者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辅助认证,寄送“定期领取工伤待遇资格认证表”进行认证。相关书面表格可在宁国市人社局官网上下载。

    四、注意事项

    1、未进行年度认证且数据比对无法确认其领取资格的人员,将按规定暂停发放,待认证后恢复和补发待遇;

    2、遗属再婚人员不予认证,认证后再婚的,本人应及时上报;

    3、死亡或判刑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,其家属或单位应于7日内上报,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、涉嫌违规冒领社保待遇的,需及时退还多领待遇,行为严重者将负法律责任。

    五、联系方式

   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咨询电话: 0563-4017397

   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咨询电话:0563-4037005

 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咨询电话: 0563-4012691

    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咨询电话:0563-4022130



     宁国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

    2022年2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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